警惕!已有多人被查获!

2023-07-07 09:56:10 来源:东方资讯

据“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消息,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6月至9月,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针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是全市交警在行动中的严管严查重点,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

男子“仗义”帮忙

被查出“二次酒驾”


(资料图片)

近日,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交警在西青区龙泉道附近执勤时,一辆小客车沿龙泉道由西向东驶来,经拦检发现,该车辆驾驶人张某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其于2021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过,此次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该驾驶人称,中午喝了啤酒,晚上约了朋友见面,朋友喝酒后无法开车,其表示自己可以开车,谁知刚上路就被交警查获。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对该驾驶人“二次酒驾”违法行为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

中午喝了酒

夜间在高速口被查获

6月27日晚8时25分许,高速支队海滨大队交警在秦滨高速公路联络线官港收费站开展行动时,拦检一辆即将过站驶入高速公路的小客车发现,驾车男子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接受调查时,该男子承认,其于当日中午12时许在家喝了啤酒,自认为到了晚上“酒劲儿已过”,便驾车外出,没想到在高速口遇到交警检查。根据法律规定,该男子因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朋友相聚饮酒 非要自驾回家

结果显示醉驾

6月29日晚9时23分,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河西大队交警在滨玉线塘汉快速路开展行动时,拦检了一辆行驶状态异常的小客车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醉驾违法行为。

男子向交警承认,当日晚饭时间,他和朋友聚餐时喝了酒。尽管朋友好言相劝,告知其酒后驾车危险且违法,但该男子自认为“开车没问题”,遂执意冒险驾车回家。

后经抽血检测确认其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心存侥幸

驾驶营运车被查获

6月30日晚9时30分,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开展夜检治理行动中,对一辆小客车进行现场拦检时,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当时所驾车辆性质为营运车。

经了解,驾驶人当晚喝了酒,酒后抱有侥幸心理坐入驾驶室,结果被交警查获。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饮酒驾驶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再次饮酒驾驶

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

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管部门提示

饮酒后驾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醉驾违法行为还涉及刑罚,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对于驾驶人来说,“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并非只是口号,而需落实到行动。如果在驾车外出后喝了酒,可以选择代驾服务或者公共交通、请有驾驶资格且未饮酒的人全程驾车载送,切勿侥幸酒驾。

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道路通行秩序影响极大,且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甚至可能毁掉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司机朋友应守法安全行车,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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